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的由来已久,虽然“减负”呼声不断却并无成效,问题症结核心还是“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1999)将素质教育确定为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长远方针,素质教育随之成为我国各级各类教育追求的共同理想,但是由于各地教育部门以及各学校片面追求“应试”成绩才是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的根源。为此,建议:
1、完善中小学教师、学生、学校评价体系。虽然教育部门有着相关评价制度,但在实践中如果没有了考试成绩,学校评比不了先进、教师评职、进级、绩效受影响、学生就无法进入优质学校就学,各级部门均以考试成绩定优劣,各项综合素质要么没有详细评价标准要么降低评价权重。面对评价体制的现实情况,教师不仅在课内加大学生学习负担而且把学习内容延伸到课外,每逢节假日各科教师绝不放过机会布置大量作业。学校之间评比考核指标摆在眼前,任何一位校长也会妥协。积极鼓励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提高课堂效率、优化教学内容,以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综合考量教师与学校,形成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教育主体,培育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新一代人才。
2、加快培育优质校外培训机构。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虽然校外培训机构并非是中小学学生课外负担重的唯一因素但也是最主要的因素。教育部联合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于2018年2月13日发布《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通过专项治理加快培育优质校外培训机构,真正发挥校外培训做为校内教育的有益补充。培育优质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1)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管理部门职能职责。目前社会培训机构涉及教育部门和工商部门等多头管理,由此出现管理缺失、乱象丛生。(2)坚持收费标准审批备案制度。切实减轻家长经济负担,巨大经济利益诱惑培训市场鱼目混珠,侵害的是家长利益,最终伤害学生健康成长。(3)完善机构授课教师登记制度。目前培训机构自有授课教师严重不足,如果没有在职教师授课估计有相当数量的机构无法开课,事实上众多家庭选择培训机构也是奔着孩子的老师去的。虽然教育部门三令五申严禁在职教师课外有偿家教,但是巨大的家教需求高额的回报利益,教师补课现象屡禁不止,尤其是数学、英语、物理、音乐、美术学科最热门。完善机构授课教师登记制度及时核查有效避免在职教师课内不讲课外补现象。(4)制定考核评级标准及时淘汰劣质培训机构。把培训机构的办学规范管理对于一些优质机构是有利发展,减少一些劣质机构扰乱培训市场。加大打击家庭式培训作坊、黑机构等坑害学生的培训场所,“家庭式培训作坊”是一些教师主要的课外有偿家教藏身之处。明确、统一宣传招生要求坚决杜绝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
3、进一步开放社会上中小学学生课外活动场所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合理配置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目前学生课外要么到校外培训机构要么在家无所事事,能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实践、参观场馆等还为数不多。(1)按照校外培训性质和类型,加强规范审批、监督、指导等管理,鼓励一些培训机构注重培养孩子自主参与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开展培训,培养学生学会积极、合理、自主支配闲暇时间,确保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市场有序发展。(2)发挥图书馆、体育场馆、公园及有关基地,引导所有有条件的学校在节假日积极开展社团活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和谐发展。
4、发挥学校做为课外活动重要场所功能。学校是学生教育的主要阵地,具有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但没有发挥好学生课外学习辅助作用,具有学习需求的学生只好向社会上机构寻求帮助。学校完全可以发挥好引导、帮助学生科学安排课外时间。教育主管部门可以依据地方需求适当开放学校参与学生课外学习教育功能,在资金、人员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方案确保在学校完成正常教学前提下多渠道最大发挥学校的教育功能。